本网讯(通讯员 王波) 贵州省黔西南州中级法院28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省盘县原县委书记刘剑受贿案。
黔西南州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3年2月至2011年10月,刘剑利用担任贵州省盘县县长、贵州省盘县县委书记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共计1335000元及价值人民币267000元的“江诗丹顿”手表一块。
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指控证据,刘剑委托的律师出庭为其进行了辩护。数十名群众及刘剑的部分亲属旁听了案件庭审。
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