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任性”的被执行人,你是不是存在疑问,法院会如何应对他们?今天我们就带你一起看看法院是如何应对这些被执行人的!
执行前的准备工作
1、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后十日内发出执行通知。
2、执行通知书的送达,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送达的规定。
3、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应当及时采取执行措施。人民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应当制作相应法律文书,送达被执行人。
报告财产令中强制执行的财产范围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在强制执行时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报告财产令。报告财产令中应当写明报告财产的范围、报告财产的期间,以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法律后果等内容。
财产报告中包括以下的内容:
1、收入、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
2、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3、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
4、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
5、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
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当前财产发生变动的,应当对该变动情况进行报告。被执行人在报告财产期间履行全部债务的,人民法院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执行流程
通过人民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包括银行存款、网络银行账户、证券、股权、不动产、机动车辆、保险理财等。
根据查控结果分别处理:
(一)被执行人有银行存款
直接划拨到法院账户,支付申请执行人,执行结案。
(二)被执行人没有足额银行存款
分析网络查控查找到的其他财产情况及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制订执行方案。制作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协助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不动产、机动车辆、证券、股权、公积金等其他财产,并启动财产处置措施。
1、被执行人有工资正常发放,但又一次性不能完全履行。在此情况下,可以采取扣留提取的办法,每月留部分生活费给被执行人,然后逐月扣除。当事人每年度提取一次,提出请求时可以提前支取,直至全部案款执行完毕。
2、查封了房产及车辆,在这种情况下,进入财产评估拍卖阶段。
(三)被执行人查询不到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申请人可向法院申请,将被执行人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的人,将:
1、不能贷款;
2、不能完成以下消费:
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旅游、度假;
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员工招录时受到人事录用限制;
4、不能参加招投标项目。
(四)多次传唤,仍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法院将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
(五)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或者妨害执行行为
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有下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或者妨害执行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得,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2、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3、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4、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6、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导致执行不能,法院穷尽所有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其它可供执行财产,告知申请执行人案件执行情况、采取的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依据及法律后果,听取其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意见,终结本次执行结案。如果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不受时间、期限、次数的限制。